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,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 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》( 国办发〔2020〕42 号 ) 精神,以 及省应急管理厅等 4 部门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 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浙应急人事〔2019〕91 号 ) 和省人力社保厅《关于印发 202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 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 浙人社办发〔2022〕5 号 ) 要求,现将我 省 2022 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 知如下。
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及考点
考试定于 5 月 22 日进行,具体时间及科目为:
9:00-11:30 安全生产实务
14:00-16: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
其中,《安全生产实务》为专业科目,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、化工安全、金属冶炼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、道路运输安全 和其他安全 (不包括消防安全) 等 6 个专业,考生可根据实际工 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。
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和义乌市,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二、报考条件
( 一 )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 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(级别为 “考全科”):
1.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4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5 年。
2.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 务满 2 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。
3.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。
( 二 ) 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,可在余下的专 业科目中,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,即“增项”考试 (级别 为 “相应专业”) 。
( 三 )其他事项。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 当年年底。若以后学历报考的,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(全 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)。安全工程及相 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 1。
三、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
参加考试的人员,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的考试,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。
四、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
( 一 ) 报考流程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,应于 4 月 1 日至
10 日,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(http://www.zjks.com ),按告知承诺 制的要求,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。
1.报名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,在作出符合 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,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(如姓名、学历学 位、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),正确选择报考信息 (如考试专业、 级别、科目、考区和报名点等),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 ( 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 “办事指南” 栏目 )。
2.报名人员在填报完信息,并点击“确认”或打印“报名表”
后,即可进行网上交费,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。打印的“报名 表”供考生留存备查。
3.报名人员要认真检查,重点防止填错姓名、身份证号和手 机号,选错考区、报名点、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,以及传错照片 等,务必经反复检查,确认无误后再点击“确认”或打印“报名 表”。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,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,网上交 费 后 则 须 联 系 我 院 处 理 。
(二) 注意事项。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 准确性、完整性和真实性。
1.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。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、 填错个人信息 (如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工作年限)、选错 报考信息 (如考试级别、科目、报名点)、异地报考, 以及不符 合报考条件、未交费或错交费等,影响参加考试、答卷评阅、通 信联络、成绩和证书使用的, 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。
2.网上交费时,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,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进行交费,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。在试卷预订后或因 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, 已交费用不予退还。
3.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。根据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,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 或居住地报考 ( 即:网上所选“报名点”必须是现工作地或居住 地 )。否则,若影响参加考试,或成绩合格证明领用的,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五、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
报名成功的考生,应于 5 月 17 日至 21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 网打印 “准考证”,按 “准考证”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 考试。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,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 机构进行处理。特别注意: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,“准 考证”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,否则影响考试。
六、收费依据和标准
根据浙价费〔2016〕71 号规定,考试收费标准为《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》每人每科 55 元,《安全生产实务》为每人每科 75 元。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,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 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,如未收到短信,也可登录 “浙里办” APP,在 “我的票据”里查看和下载。
七、考试大纲
以《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》(应急厅〔2019〕43 号 ) 为准,其中涉及的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参考 2021 年 10 月 1 日前施行的最新版本,具体内容见 ( https://w ww.mem.gov.cn/gk/tzgg/tz/201905/W020190505430431219771.pd f ) 。所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见附件 2。
八、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
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》科目为客观题,用 2B 铅笔在答题 卡上填涂作答,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。《安全生产实务》 科 目 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,客观题部分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 上填涂作答,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 书写作答,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。
考生应考时,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、2B 铅笔、橡皮、 削 笔刀、计算器 ( 免套、无声、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 )、钟表 ( 无 声、无收发拍摄功能 )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。
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 份证件 (包括居民身份证、社保卡、驾驶证、户籍证明 ) 原件 方可入场 ( 两证缺一不可 )。 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,2 小时 后方可交卷离场。严禁将手机、手环等有收发、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, 以及提包、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。严禁将试卷、 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。严禁提前或超时 答题。
考生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“注意事项”或 “作答须知”,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 作答。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,如有印刷、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 即举手报告。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,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 记。否则,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,后果由考生自负,涉及违纪 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。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 (纸 ) 不得更换。
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,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。若答 卷被甄别为雷同,属被他人抄袭的,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; 属抄袭他人,或协助他人抄袭,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,在考试 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。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 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。为保留监考信息,考 试期间全程监控。
九、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
( 一 ) 成绩公布。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主管部门划定合格 标准后 (各科目原则上按试卷满分的 60%划定合格标准 ),在浙江政务服务网 (http://www.zjzwfw.gov.cn ) 上公布,届时考 生可登录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。
(二) 制发成绩合格证明。在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 文件后,由我院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,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 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。
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 申请注册,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 行。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,由省行业主管 部门相关单位负责核查;有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,由 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。
十、有关要求
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,通力协作,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( 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 3 )。
( 一 )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 ( 学校 )、公安 ( 治安、网监、交管 )、经信 ( 无线电管理 )、网信等职能部门 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。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 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对考试舞弊者,一经发现,将严格按照 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第 31 号令 ) 和《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》 等处理。其中,对主观违纪的,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,并在“信用中 国 ( 浙江 )”网上公布,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。
( 二 ) 届时,如受疫情影响,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 落实相应措施,确保考试防疫安全。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,参 见《考试考点防疫方案》和《考生防疫须知》( 见浙江人事考 试网 “办事指南”栏目。